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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年輕女子出國留學,返國時與楊姓前男友發生性行為,之後卻發現私處感染菜花;她認為是被楊傳染,提告求償123萬元精神慰撫金。新北地院審理時,楊否認感染菜花,也沒有故意傳染給她,法官調閱楊的就醫紀錄,發現他未曾因感染菜花而就醫,也沒有證據證明女子的菜花是楊所傳染,今天判決女子敗訴。
這名女子提告指出,她為了要出國留學與楊姓前男友分手,因楊不斷要求復合,她被楊的誠意打動,2015年12月,她回國與親人團聚時,與楊發生性行為;等女子再度出國,感覺私密處出現異狀,但剛開始沒有多想。
去年間,楊到國外找她,再度發生性行為,她發現楊的生殖器上有跟她私密處一樣的症狀;一週後,她的私密處竟長出白點及肉冠肉芽,就醫檢查才得知竟是菜花。
女子主張,經她逼問楊,楊承認曾與友人發生「一夜情」,向她道歉;她認為,病毒無法徹底根治,仍會有些許病毒殘留於人體,待免疫力下降時即會復發,楊所為造成她心靈巨大痛苦,求償123萬元。
楊堅稱,他的生殖器並沒有一樣的症狀,去年間女子突然傳訊辱罵,他為了證明,前往醫院檢驗,因不熟悉檢驗內容,醫院僅針對梅毒及愛滋病檢測,並未檢測是否有菜花;他將結果告知女子,又被痛罵推卸責任,他表示自己沒有感染性病,但選擇道歉賠罪,承諾會負責到底。
新北地院調閱楊就醫記錄,發現他未曾因菜花就醫,也沒有其他證據顯示楊有感染;雖楊曾傳訊認錯「是我的錯,我對不起你」、「我會把你治好」等,仍無法證明他染菜花,駁回女子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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